从“超英精神”谈“公”与“私”——读《“大姐书记”陈超英》有感

发布日期:2020-06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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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土木公司的一员,于我而言,陈超英这个名字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公司的象征,从入职的第一天起,便不断有领导和同事将超英大姐的先进事迹讲给大家听,忠诚敬业、公而忘私、爱岗敬业、关爱群众,如家规校训般深深地刻在我们的脑海中。613日是陈超英书记逝世9周年纪念日,重温《大姐书记陈超英》,对超英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。

超英大姐是一位公而忘私的好领导,在公司的危机时刻总能挺身而出,在公司经营不善,20多个月发不出工资的时候,她放弃了调往北京的机会,以工会副主席的身份,置身于内债清欠、劳动关系梳理等焦点矛盾之中,义无反顾地守在一线。超英大姐也是一位公私分明的好干部,她曾分管单位房改和物业,手里掌握千套住房,却未曾留有一套给自己;作为公司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,在基层员工的眼中可谓是身居要位,但正是这样身居要位的她,在面对着兄妹下岗、晚辈待业的问题时坚持立矩,没有给任何亲人谋过一职。

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,同样,公而忘私公私分明之间也是既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,又有着难以割舍的联系。如果公而忘私到了极致,便是只有,没有,正如抛开白来谈黑、抛去是而谈非,在对概念的理解上没有了参照物,便无法去理解,那又何谈公而忘私之说,因此是一定要分明的,公私分明公而忘私的前提条件。

虽说要区分开来,但要掌握二者之间的平衡却又很难。在超英大姐的眼中,在面对集体困难时要公而忘私、在面对私人问题时要公私分明,这正是以超英精神把握”“关系的关键所在,也正因如此,才能让超英书记在工作中做出正确的领导、服众的选择,才能让超英大姐的形象既亲切又一丝不苟、既随和又威严傍身。

2011613日的那个雨夜,陈超英书记离开了我们,9年过去了,熟悉超英大姐音容笑貌的人越来越少,诵读超英书记先进事迹的人却越来越多,斯人已逝、灵魂永驻,向陈超英书记致敬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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